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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實習】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本(115)年暑假實習生招募

一、檢送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本(115)年實習生實施計畫、實習申請書、家長(監護人)同意書及暑假實習生需求表各1份。

二、同學如有實習需求,請於115年4月22日(三)前備齊相關資料繳交至G棟2樓職發組或寄實習承辦老師信箱(tiffanylo@g2.usc.edu.tw),將彙整後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辦理,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該館最新消息區。

三、實習生於本館實習期間,皆不支給任何報酬(薪資、和津貼)、不供宿、不保險(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需請學校提供學生保險證明);未滿18歲學生,另需檢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家長(監護人)同意書」,以完成實習之確認作業。

四、獲錄取之同學,將由輔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五、依本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如需本館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本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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