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下半年度 (11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全部證明文件如下(紙本文件須等完成課程後再一併繳交)
5_跨域學習紀錄單---須符合至少2面向以上之課程參與
申請資格
須具正式學藉之在學學生,並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5.原住民學生
6.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7.失親、受家暴、惡意遺棄,或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學生
8.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經費來源為教育部高教深耕助學金及外部募款捐助
※以優先完成繳交相關證明資料者,補助金額及名額得視當年度補助經費予以調整,經費用罊即停止受理。
※匯款帳號依學校校務資訊設定的帳號(非彰銀須扣匯款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