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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徵才】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13年「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甄選公告

旨: 檢送本中心113年「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甄選公告及報名表各1份,請惠予協助轉知,請查照。
 
明: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5條辦理。
  二、 報名事項說明如下: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資料即日起至113年2月14日(星期三)前,以email寄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寄送信箱: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逕寄請逕寄email至「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陳小姐信箱:AF4785@ntpc.gov.tw」(請於信件主標上註明應徵「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二)報名資格: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具學士以上學位),並須具備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證照。
  三、 甄試方式: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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