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15年度暑期實習學生招募作業計畫

一、為使對林業及自然保育工作有興趣之大專學生了解政府機關實務工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15年度提供44個名額至各所屬機關暑期實習。

二、實習學生不限科系,惟仍須參照各實習機關所訂之應具備資格或條件,如有意願報名同學請於115年4月10日 (五) 前將履歷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實習承辦老師信箱 (tiffanylo@g2.usc.edu.tw),將彙整後由學校統一送件。

三、暑期實習生配合事項如下:

(一) 115年度暑期實習期程以7月1日至8月31日為原則,實際規則視該署及各所屬機關規劃。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實習天數十分之一,超過者取消實習資格;期間之排假、調休,由各指導人員自行調配管理,無故缺席或於實習開始後退出者,將影響學校後續年度實習申請機會。

(二) 暑期實習為學習性質,提供實習學生了解與公務機關事務之機會,爰不提供實習津貼。

(三) 實習學生個人餐食、交通及住宿需自行安排,若實習機關有提供住宿,應於報名時向各實習機關提出借用申請(詳參實習計畫各實習項目內容)。

(四) 實習期間保險事宜,依學校系實習之規定辦理。

(五) 鑒於過往已獲錄取復因個人因素取消實習者甚多,請於申請前評估確認可參與之時間及意願,勿輕易取消實習,珍惜國家資源。